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2年0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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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,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,全面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高水平、原创性科研活动的积极性,不断提升学校学科专业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水平和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,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,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(首届)科技标兵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目标与原则
为提高学校整体科研水平,促进重大科技成果、高层次科研项目和高水平科研平台团队的培育与产出,加快学科建设步伐,树立学校科技标杆,以“树榜样、创品牌、育名师”为目标。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择优选拔。
二、评选范围
在学校工作3年(含)以上从事学术研究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参评。
三、奖项设置
按照学校《教职工荣誉体系暂行实施办法》(华航党发〔2021〕46号)规定,科技标兵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。
四、评选条件
1. 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与政策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。评选周期内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,无党纪政纪处分,并能完成本单位下达的年度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工作任务。
2. 治学严谨,作风正派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富有创新精神。
3. 科技标兵主要奖励在学校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。科技标兵的基本条件是以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(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除外),近五年(2017年1月1日-2021年12月31日)内取得的科技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1)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,或获得省(部)级政府科技成果一等奖的前3名;或获得省(部)级政府科技成果二等奖的前2名;或获得省(部)级政府科技成果三等奖的第1完成人。
(2)主持获批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(指导的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)取得《科技成果分类办法》A2类以上学术成果2篇。
(3)主持校外科研课题累计到账经费300万元以上(人文社科类150万元以上)且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相关科研成果(论文、专利、专著、咨政报告等)。
五、有关待遇
学校对科技标兵按校级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六、评选程序
科技标兵评选表彰工作流程采取申报与推荐、初审与评选、审定与授奖的程序进行。评选工作的具体程序为:
(一)申报与推荐:各单位按照学校通知,认真组织、申报、遴选,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至科技处;
(二)初审与评选:科技处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初审,并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评选;
(三)审定与授奖:学校党委常委会确定表彰对象;表彰对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;公示期结束后,发布表彰决定。
七、材料报送
科技标兵申请人填写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科技标兵申请表》(附件1),一式1份(申请表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),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,加盖单位公章后,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科技处,电子版发送邮箱。
联系人:张东风
电话:2082673,18333604070
邮箱:18333604070@163.com
附件1: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科技标兵申请表
科学技术处
2022年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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